我公司取得出口收汇自动核销资格
日前,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分局陕汇管[2005]50号通知,陕西恒兴果汁饮料有限公司等11家出口创汇企业,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的出口收汇自动核销资格。这次自动核销资格,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经严格审核确认的,这将为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业务中简化程序,提供了高效服务。据了解,陕西省目前已有20多家信誉度高的优秀企业取得了自动核销资格。 ——王兆琪 供稿
【返回首页】【打印内容】【关闭窗口】
Copyright© 2000-2006 陕西恒兴果汁饮料有限公司.All rights reserved